[Wispro專家觀點]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競逐動力電池市場 專利攻防戰趨於白熱化

電池作為電動車的重要零組件,不僅攸關電動車的續航力及性能,亦是決定未來電動車是否能普及的關鍵。隨著電動車產業的興起,全球動力電池產業亦逐步走向百家爭鳴、競爭激烈的成熟階段。 

寧德時代(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簡稱CATL)與中創新航(舊名中航鋰電)皆為中國動力電池的製造商,其電池主要安裝於電動車與儲能系統,並提供相應之電池管理系統。根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發布20221月至4月的數據顯示,寧德時代在中國市場的車用動力電池裝車量為30.59 GWh,占比約47.39%,為中國動力電池製造商的首位;比亞迪居次,裝車量為14.68 GWh,占比約22.75%;中創新航的裝車量則為5.09 GWh,占比約7.89%,排名第三。雖然中創新航的車用動力電池裝車量仍落後於寧德時代與比亞迪,但由於電動車產業持續成長,車用動力電池需求居高不下,中創新航如能趁勢擴產,對中創新航而言無疑是瓜分市場的絕佳時機。 

 

專利訴訟先行 若能善用訴訟經驗可為寧德時代取得優勢 

 

而寧德時代也不輕易就此讓中創新航搶佔市場,20217月寧德時代於中國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創新航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稱中創新航的產品侵害其電池技術相關專利權,並向中創新航請求損害賠償1.85億人民幣。中創新航則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作為回應。20225月,寧德時代進一步將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自1.85億人民幣提升至5.1億人民幣。至此,雙方的專利攻防戰逐步進入白熱化階段。 

雖目前仍未有訴訟結果,但過去訴訟資料顯示,寧德時代其實已累積一定的訴訟經驗,並由專業團隊協同執行,在法庭上的應對能力不可小覷。 

舉例來說,20201月,寧德時代於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江蘇塔菲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東莞塔菲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稱塔菲爾)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求償1.2億人民幣。寧德時代於2021年取得勝訴,塔菲爾因此須賠償寧德時代2298萬人民幣。 

 

寧德時代持續強化專利組合 中創新航需審慎應對 

 

根據Patentcloud資料庫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31日,寧德時代累積有效專利3,625件,其中1,045件為發明專利,2,541件為實用新型專利,寧德時代擁有相當數量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作為智慧財產保護後盾。而本次的涉訟專利共5件,包含過去寧德時代控告塔菲爾的2件實用新型專利: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及動力電池(CN204668368U)防爆裝置(CN205231128U);此外又加入了3件發明專利:集流構件和電池(CN108258180A)」、「鋰離子電池(CN110010851B)正極極片及電池(CN108878892B)」。對於寧德時代使用通過訴訟驗證成功過的專利,並進一步加碼新專利所強化的專利組合,在訴訟中可能具有一定破壞力,甚至持續準備其他組合利器,中創新航必需審慎小心應對。 

 

專利戰尚未成定局 商業角力緊隨在後 

 

中創新航於20223月申請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計畫籌募資金約15億美元,做為營運強化與市場拓展之準備。然而寧德時代所啟動的專利戰可能對中創新航上市之路增添變數,雖然雙方的訴訟結果尚未成定局,但寧德時代提高近三倍的損害賠償主張,對於潛在投資人信心是否開始發酵造成影響仍待評估。無論如何,可以確信寧德時代藉由專利訴訟等法律手段,在對手募取資金的時間點予以重擊,拖延減緩其擴張市場的排程,以利寧德時代規劃後續應對策略方案,並設法鞏固自身的產業領導地位。 

 

寧德時代作為中國甚至全球動力電池產業的主要企業,對中創新航發起專利戰,除保護自身產品技術,同時也盤算商業策略。透過專利訴訟來打擊同業競爭者並非少見,作為發起訴訟的一方,寧德時代挾其技術、資金及專利優勢,即使在訴訟結果未明的階段,仍有機會影響對方的營運,減緩原先對手預定的發展規劃,甚至破壞客戶信任。中創新航作為被控侵權的一方,現階段無效對手專利是標準的回擊手段之一,但此時若能取得品質與價值為優的專利(包括整頓自身專利或交易取得專利等),來反控對手侵權,或許能反轉情勢,或作為未來與對方談判的籌碼。以此觀之,企業的專利申請除了保護自家產品技術,亦應調研競爭者的專利組合與產品技術,再藉由前述分析結果形成完整的專利布局,如此不僅能夠降低自身產品侵權風險,並確保營運自由不受競爭者威脅。 

 

本文作者:

林佑俞(Alvyn Lin)總監,世博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世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